《出生医学证明》为人生第一证,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》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、户籍,取得公民身份的有效证件。
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办理现可采用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。
一.线下办理:
需要提供的证件及材料(出生1个月内):
1.《出生医学证明》首次签发登记表。
2.新生儿父母双方二代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。
3.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应由新生儿母亲办理,如办理人不是新生儿母亲,需由新生儿母亲提供的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授权委托书及办理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、电子身份证件照复印件。
二.线上办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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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的重要性:
1.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新生儿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。
2.证明新生儿的血亲关系。
3.是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。
4.是公安机关落户医学依据。
5.是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。
6.是入托、入学、出国签证的有效证件。
暖心提示:
1.新生儿姓氏原则上随父姓或随母姓,名字(除姓氏外)原则上应使用国务院最新公布的《通用规范汉字表》中的汉字填写。
2.新生儿出生后原则上应在1个月内按要求申领出生医学证明。超过1年时间未申领的,首次申领时需向签发机构提交产妇病历复印件(包含久久精品国语对白、入院记录、分娩记录、出院记录)等,并做出个人信息真实承诺。如无法提供以上材料,需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。
3.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副页由公安部门留存,严谨自行撕切。一旦损毁,视为无效。
4.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是有效法律凭证,请妥善保管。
办理咨询电话:
昌乐县人民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中心
咨询电话: 0536-6290173
0536-6298403
0536-6298268